根据湖北文理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评审资格审核,12名申报人中,刘科等11名同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公示如下,以姓氏为序,排名不分先后:
1.高级实验师(正高级)1人
刘科
2.高级实验师(副高级)6人
付敏 甘利雄 刘星辰 沈小芳 王汉中 赵恒
3.实验师2人
崔美花 许宁
4.助理实验师2人
徐榕(转评) 周高露(初定)
公示期:2026年10月10-10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13774162138
2026年10月10日
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