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校办发综[2025]1号)精神,为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班,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做好实验室清理、整顿。所有实验室放假前应整理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室耗材;做好实验室卫生;检查实验室水、电、气;排除冬季可能会因寒冷、暴雪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隐患。
2.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实验室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等按规定入库统一存放,安全管理员盘点危化品库存并建立台账,检查危化品存放环境,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规定,确保假期危化品无遗失、被盗、泄漏等安全隐患。
3.做好实验室假期管理。原则上,寒假期间不允许任何人滞留实验室,所有实验室放假前关门、关窗(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粘贴封条。确有教学和科研任务,需要在假期使用实验室,须由负责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用途及安排,提交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开放。实验室开放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在场,且师生均不得在实验室中过夜。放假期间,没有明确教学科研任务的师生,不得以考研复习、实习等原因滞留实验室。
4.实验室钥匙集中管理。假期实验室封闭后,所有钥匙交由专人集中管理,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实验室能及时打开门锁。
5.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根据前期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上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截止1月10日各院发现隐患数54项,当月已排除的安全隐患35项,正在解决的19项。各院在寒假前、期间要将未解决的隐患完全排除,并及时整改新发现的隐患。学校4间Ⅰ级(重大风险)和13间Ⅱ级(高风险)实验室,要在寒假前启动新一轮全覆盖拉网式安全检查,排查隐患。
6.做好寒假实验室值班巡查。各二级单位寒假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对开放的实验室每天进行巡查,巡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国资处、保卫处、科发院将组织人员在假前、假期对实验室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管理,水、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钥匙集中管理、实验室开放管理等。
国资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