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材料规范填报要求
1.所有项目均需按规范要求填写《省直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
2.项目总额10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填写《湖北文理学院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可研报告》(附件2)
3.项目中购置单台套4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需填写《大型资产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3)(论证专家由5名及以上单数组成,单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校内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其他单位相关领域专家不少于1人;40万元—100万元的校内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其他单位相关领域专家不少于1人)
4.项目中购置进口设备的,需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4)(论证专家组应当由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并熟悉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具有高级职称专家,并且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专家不得出具不实的论证意见,省财政厅将对进口设备采购各环节的违规违纪行为做追责处理。未进行此项申报,一律视为购买国产设备)